
在当当网举办特价活动时,消费者花50元就买到了原价488元的丛书,但是不成想这是网站方面的“乌龙”,订单随即不是被当当网取消就是被中途拦截。为此,6名认为遭受损失的消费者将当当网起诉到法院。昨天,东城法院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消费者的诉求,判令当当网按活动价格履行已发货的订单,而取消的订单因买卖合同未成立,消费者的诉求被驳回。
庭审激辩订单是否成立
昨日下午,首批进入庭审程序的消费者起诉当当网违约一案由北京东城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按照当当网的合同条款,没有收到发货通知的订单,视为合同不成立。
今年8月9日,当当网发起“亲子团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少儿图书促销活动,活动中,当当网单方取消订单拒绝发货,激怒众多消费者,引发1700多名消费者加入维权队伍。深圳消费者钱雪倍感被当当网“忽悠”之后,第一时间举起维权大旗,并成为全国第一位状告当当网成功获得立案的消费者,与其他5名来自其他城市的消费者进入审理程序。
据钱雪的代理律师(也是此次代理律师团团长)——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介绍,案件历时三个月,经历了三次庭审。他说:“第一次开庭法官想主持一下调解,双方意见分歧也比较大,没有调解成功。11月7号又开了一次庭,主要对基本的事实做了一个了解,双方又都当庭提交了一些新的证据,因为有些东西当庭也没有办法核实,庭后再核实一些证据。12月1日第三次开庭。”
据悉,在三次庭审中,订单是否成立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王鹏认为,消费者根据当当网公布的价格提交订单申请,订单通过了当当网的审核,应视为合同已经成立。而当当网方面则认为,交易条款经过买卖双方的认可,只有双方认同这一约定买卖才能继续,交易条款对双方都应有约束力,双方也应该相互理解。
判决:已确认订单必须履行
昨天下午,东城法院集中对和钱女士遭遇相同的6名消费者起诉当当网买卖合同案宣判。法院审理查明,认定钱女士所述属实,在事发后,当当网通过微博发布了《取消错价商品订单的声明》,对消费者进行了道歉并补偿30元当当购物券。
东城工商分局因众多消费者的投诉,对当当网进行了单方核实,并向其发出了行政告诫书,证明本次事件因当当网工作人员录入有误致使折扣标准成为销售价款。
法院最终认定,根据查明的事实,前两个订单所构成的合同,并未由当当网确认发货,故这两份合同并未成立。而确认发货的订单所构成的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已经成立。当当网仅以经单方调查作出的《行政告诫书》来证明其出现标错价格的失误,显然是不充分的。当当网要求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当当网向钱女士交付发货订单的《神奇树屋典藏版》共计34册,钱女士向当当网支付价款五十元,公证费由当当网支付。驳回钱女士其他诉求。其他5位消费者的判决结果基本一致。
网络购物获得警示
王鹏律师表示,无论结果如何,希望这次的判决能对今后的网络购物起到一个警示作用。王鹏称:“这个案件的审判结果还将影响到后续好多的消费者,我们做这个案子的目的也是希望能够对整个的网络购物起到一个规范的作用,因为现在网购整个市场来说还是比较庞大的,网络购物不诚信的问题也比较突出,最终我也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警示现有的网络购物经营者。”





